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

生命

當自己能為人所用去完成一件自己認為有意義的大事, 這可說是生命中真正的喜樂。
做一個擁有本性力量的人, 而非憤世嫉俗, 自憐自艾, 自私癲狂的小傻瓜。
希望在我生命終結時, 我的力量為貢獻世人而耗盡。我為我生命本身感到歡欣鼓舞。
對我而言, 生命不是一支小小的蠟燭, 而是一把我必須時刻高舉的火炬, 希望在我交棒給下一代時, 能讓它燃燒得更烈更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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